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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办理机构: 市统计局
二、办理地址: 市中山路35号嘉兴市办证中心
三、联系电话: 0573-82082362
四、办理条件:
1、申请资格: 部门、社会团体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以及民间统计调查
2、申办材料:
(1)、以部门名义发出的申请审批或备案的函。
(2)、调查方案和表式。包括:总说明、报表目录、基层表式、综合表式、统计标准和分类目录、指标解释、逻辑关系及抽样方案(针对抽样调查)等。应明确表述调查目的、调查对象、统计范围、调查方法、调查频率、填报要求、报送渠道、时间要求等。
3、相关文件。包括新建立该调查项目的背景材料、重大调查项目的研究论证材料及试点报告等。
制定统计调查的部门,在将调查方案送审的同时,要认真填写《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/备案登记表》。
五、办理程序: 凡调查项目属本部门管辖系统内的,由该部门拟订,报窗口备案;
超出本部门管辖系统的,由该部门拟订,报窗口审批。
六、办理依据:
浙江省统计工作监督管理条例
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
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
七、办理期限: 材料齐全5个工作日完成
八、收费标准: 不收费
相关表格下载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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