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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办理机构: 市统计局
二、办理地址: 市中山路35号嘉兴市办证中心
三、联系电话: 0573-82082362
四、办理条件:
1、申请资格: 经工商、民政、编委批准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
2、申办材料: 1、统计单位登记:由统计单位填写《浙江省统计单位登记申请表》一式二份、连同批准其设立证明材料(机关单位须凭机构编制机关批准其设立文件;企业凭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;事业单位凭机构编制机关颁发的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》;社会团体凭民政管理机关颁发的《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》)提交统计登记机构。
2、统计单位变更:已办理统计登记的单位,凡涉及单位名称、单位代码、法定代表人、统计负责人、单位地址、经济类型、核算形式、单位性质、行业类别、隶属关系、主管部门11项指标变更的,由基本统计单位填写《浙江省变更统计单位登记申请表》一式二份,经法定代表人签署意见后,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及《统计登记证》(正、副本),提交窗口。
3、年检:统计单位应当在每年十一月前,将《浙江省统计单位年度检验报告书》一式二份,连同《浙江省统计单位登记证》(副本)提交市办证窗口。
五、办理程序: 由统计单位填写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有关申请表,并由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盖章后,连同有关证明材料提交窗口办理登记、变更年检等手续。无主管部门的单位直接提交市办证窗口。
六、办理依据:
浙江省统计工作监督管理条例
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
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
七、办理期限: 当日完成
八、收费标准:
1、统计单位登记:65元/证(含铝合金镜框)。
2、变更:55元/证、次
3、年检30元/证、次
相关表格下载:
变更统计登记申请书;
统计单位登记申请表;
浙江省专业统计人员持证上岗申请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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